阵地面积达标要求
对新建的主城区社区用房总面积≥1200 ㎡,其中便民服务站≥300 ㎡;重点镇社区用房总面积≥1000 ㎡,其中便民服务站≥200 ㎡;一般镇社区用房总面积≥800 ㎡,其中便民服务站≥150 ㎡;产业村阵地用房总面积≥700 ㎡,其中便民服务站≥100 ㎡;一般村阵地用房总面积≥600 ㎡,其中便民服务站≥80 ㎡。对亲民化改造的村(社区)阵地在现有阵地基础上进行亲民化改造。
服务功能健全
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设施齐全”的原则和“一室多用”要求,科学划分功能室,杜绝房屋闲置。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布局可按照“一厅两站八室”进行选设,也可根据实际需求增减其他功能室。“一厅”指亲民化的便民服务大厅;“两站”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退役军人服务站;“八室”指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村史文化室)、谈心说事室(综治调解室)、文化娱乐活动室、留守儿童活动室、社会组织活动室(红白理事会、专业协会)、医疗卫生室、符合功能要求的办公室;“两中心”指电商服务中心、农资采购中心。
标识标牌规范
坚持“体现特色、蕴含文化”原则,统一材质、风格、大小,规范整洁配置,防止过多过滥现象。坚持覆盖工作内容,活动阵地所有标识标牌要涵盖村开展的各项工作。坚持统一规范,同一区域、同一阵地的标识标牌要统一规范,既在名称内容上统一,又在颜色、大小、样式、风格等外在形态上统一。坚持凸显区域特色,结合各村资源禀赋、文化特色、产业发展等,形成具有区域人文特色的标识体系。
党建氛围浓厚
村(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既要强化党建元素、红色印记,又要营造清新自然、温馨舒适氛围。注重统一制度规范,要将中心内各种制度进行整理汇编,认真研究制度工作实际,采用可翻阅的台式宣传页、办事指南小册子、触摸屏等方式进行展示。要加强村发展治理工作的总结提炼,室内上墙展示风格要贴合阵地建筑实际,做到简洁、清新。室外展示内容要统一规范展示位置和展示形式,保持内容的时效性和动态性。
社区示范项目建设标准按照《某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指导方案》执行。
设计内容
富加镇大山村、黑龙滩镇渡槽村、藕塘镇明珠村、青岗乡盘龙村、禄加镇大兴村、慈航镇勤乐村、龙正镇椰江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