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述
平昌县人民法院坐落于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金宝大道,现有前后大院及办公大楼共 11 层拟打造文化建设项目,面积约 2 万多平方米,旨在弘扬法治文化,营造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现拟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要求
设计要求:
文化建设主题及脉络
平昌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应立足“法律文化、法官文化、地域文化”为主线,结合实际,打造各区域文化内容,各有重点、特色,但整体统一、和谐。
文化建设区域划分
设计区域应包括导视系统、法院大院、大厅、诉讼服务大厅、荣誉室、舞蹈室、健身房、文化沙龙、四楼建筑户外平台、餐厅文化、电梯间、楼道走廊及地方法庭等。
展示设计内容
设计内容应规划出体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重要内容,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展现出平昌法院在公正司法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精神风貌、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
设计风格界定
设计风格应充分考虑法院建筑风格,并且融入平昌地域特色、体现法治文化元素。
方案涵盖内容
文化建设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计理念、总体布局说明、平面设计图、三维空间设计效果图、多媒体展示手段等空间要求充分的利用有限的展示空间,布局上尽量在少做分割的基础上,做到一步一景,让平昌法院文化建设、通透大气、底蕴深厚。
法院荣誉室展示平昌法院建院至今的荣誉历程、图文展版为主,再结合现代新颖的多媒体手段、互动展项,充分体现荣誉室的时代感与科技感,做到与时俱进。
考虑空间的综合利用,多媒体系统设备应在布展时一并设计安装,考虑方便维护维修。
配套要求
设计时需考虑各种配套设施的配置(空调、消防、水、电等)。
布展流线要求
布展流线顺畅,避免出现人流交叉现象,布展要考虑不同参观对象的不同需求,考虑人性化设计,无障碍设计,应急疏散等。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确认的设计方案及采购人方的进一步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设计,最终施工设计方案在达到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发出书面确认,作为施工阶段依据。
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按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和相关要求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
材料要求:按要求供应施工材料,所有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的全新货物。
服务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详细、完整的承诺,并组建专业的工程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管理。质保期内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安全责任:从项目开工前准备到质保期结束的运输、安装、调试、运行等整个项目实施期间,在项目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方负责。
协助采购人完成最终的竣工验收工作及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编制;在验收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微调要求迅速协调相应单位进行调整;对最终的整体展示效果的实现负责。2.3 报价要求:本项目合同按固定单价包干。固定单价包干应是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设计费 人工费、人工转运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设计评审费、验收费各项费用。
商务要求:
(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 120 日历天完工。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战争等),工期不得延误,工期每延后一天,扣供应商人民币壹仟元整的罚款,如果承包人无故拖延工程超过完工日期 30 日,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一切损失。
(3)付款方式:预付款 30% ;基础完工后支付至 70% ;验收审计后支付至 97%,剩余 3%工程质保满一年后无息支付。
(4)中标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5) 采购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方案设计入围单位的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6)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如有泄漏,由供应商承担所有后果。
(7)成果要求:设计方案需包括策划大纲内容设计、平面布局规划设计、空间效果图设计、多媒体点位与运用设计、造价预算等。
(8)履约验收要求: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应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验收。
(9)质保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