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展厅的照明与光效需要展陈设计师配合专业的照明设计师进行,这种协同工作贯穿于方案的设计阶段直至展厅施工制作的全过程。
照明形式可分为基本照明、局部照明和特殊照明三种。在展厅的陈展空间中,这三种照明形式可具体对应为:展厅及环境照明、产品及展柜照明、重点展区及场景照明,展厅照明常采用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相结合的照明方式。
自然光:随时间产生光影变化。采光的方式有:高侧窗采光、侧窗采光、高侧窗和侧窗并存、天窗采光四种。人工光:恒定不变,通过光色设计可丰富空间的照明效果。
一、展厅空间的照明
展厅空间的基本照明:辅助空间照明
企业展厅的入口序厅、门厅等辅助空间一般被看成是参观者的“视觉调节区域”:为了缓和参观者不同时间进入展厅内部时眼睛出现不舒服感觉,过渡空间的照明应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做调节,以缓和参观者因照度高低的悬殊而带来的眼睛不适感。
走廊通道、休息区的照明虽然不属于展示照明,却和展示照明直接相关。
二、展柜照明
照明应保证参观者可以看到陈列展品细节,避免光源在玻璃上形成镜像。
三、展板照明
对于里面展墙上的标题、图片、文字等展板,在照明中首先要保证充分的均匀的照明,其次需要避免炫光。
四、场景特效照明
对场景环境及空间气氛的烘托是场景灯光设计的重点,设计多采用水平照明和垂直照明两种手段相结合,场景空间的光效控制以营造足够的空间感和场景所需要的具体特效为准则。
五、数字化照明控制
企业展厅的数字化照明控制,可根据不同的时间段通过不同的场景模式对整体照明的功率做到很好的控制,如利用传感技术的照明控制系统,通过红外线感应探测人流而自动开关照明。在参观者走进的时候会亮灯,远离的时候则会关灯,不但可大大降低展品的耗损,同时亦达到节约能源效果。
六、陈列展品类别对照度的要求
1.对光特别敏感的展品:丝、棉麻等纺织品、织绣品、中国画、书法、拓片、手稿、文献、书籍、邮票、图片等各种纸质物品,壁画、彩塑彩绘陶俑、含有机材质底层的彩绘陶器、彩色皮革、动植物标本等陈列展品面照度值应在501X。
2.对光敏感的展品:漆器、藤器、木器、竹器、骨器制品、油画、蛋清画、不染色皮革等陈列展品面照度值应在150lx---180lx.
3.对光不敏感的展品:如青铜器、铜器、铁器、金银器、各类兵器、各种古钱币等金属制品、石器、画像石、碑刻、砚台、各种化石、印章等石制器物,陶器、唐三彩、瓷器、琉璃器等陶瓷器、珠宝、翠钻等宝石玉器,有色玻璃制品、搪瓷、珐琅等陈列展品面照度值应在300lx.
展陈空间以人工照明为主的时候,展厅内基本照明与展品照明的亮度对比为1:3,展柜内照度为基本照明的2--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