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内容
本工程为犍为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建设装饰装修项目,是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在办公楼楼道区域设计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及犍为检察院发展历程、检察职能职责、党风廉政建设、本院干警业余丰富的娱乐文化生活等内容,施工区域面积约750㎡,包含钢架工程、浮雕工程、全区域电路处理、墙面造型处理、每层形象墙造型、宣传内容、标示标语、文化建设制作、画廊建设等内容。
本工程最低人员配备合格条件表
序号 | 人员 | 人数 | 资历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3 | 施工员 | 1 | 具有施工员证书 |
4 | 安全员 | 1 | 持有安全员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5 | 质量员 | 1 | 持有质量员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