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汶川县人民检察院法治阵地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分院史馆和走廊文化营造两部分,其中院史馆布展面积约68.4㎡,原有建筑为多层砖混结构,改造布展房间原有吊顶为矿棉板吊顶,原地面到吊顶高度为2.65m,地面为地板,墙面为砖混墙体,入户门为5樘木质门。走廊原有墙面为墙砖乳胶漆饰面。 主要服务内容为展厅布展策划、展厅布展设计、展厅氛围营造、展厅互动布展等部分,本项目共一个包。
服务内容:
1.展厅布展策划:对项目进行布展策划,策划成果体现主题思想,设计理念,且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实施。
2.展厅布展设计:按照布展策划要求,设计对应展项,展品,场景的效果图等。
3.展厅氛围营造:按照设计对顶面,地面,墙面,灯光等进行布展。
4.展厅互动布展:按照设计要求,编制互动及视频制作大纲,且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制作布展。
技术要求:
1.展厅布展策划要求
(1)院史馆:①运用当地元素,体现当地风格。②主题鲜明,历史脉络清晰,充分体现汶检精神。③内容表现既有厚度,又有深度,见史见人见精神。④空间有限,布局合理,做到小而精、小而深、小而特。⑤设计古朴、凝重、简约、大气。
(2)走廊文化:①各层主题鲜明,并契合院训精神。②主题要吻合检察职能,结合当地人文。③主体内容要体现时代要求,符合上级精神,呈现汶检特色。④主线贯穿各楼层。⑤设计风格简约、庄重、大气,具有汶川文化气息。
2.展厅布展设计要求
(1)结合采购人提供的《现场平面图》(详见附件)提供以下设计内容,包含以下方面:①布展总平面;②展厅平面;③流线平面;④重点布展内容索引等彩色设计图;⑤布展整体及展厅的轴测图和展厅内各个部分视角效果图。
3.展厅氛围营造要求
(1)展柜展台设计材料技术要求:展柜展台及设备设施制品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的要求配置,包括材质、尺寸等,需与设计效果相符合。展柜展台设计与安装要求做到:
①展柜展台开启后须最大限度预留操作空间,便于大型展品放置及布展操作。
②柜体摆放到位后地脚接触地面,使柜体能够稳固摆放在地面。
③柜内各类设备的布线需合理隐蔽,无安全隐患。
④展柜所有用材(包括金属、玻璃、五金件、阻燃材料、照明系统、管线等)达到环保要求,中标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展柜(台)及实木制品木质材料应采用防火阻燃处理。
⑤展柜使用过程中(十年内),如出现类似松动或因材质导致的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维修维护,维修维护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展柜具有散热性,具备抗冲击力、防砸、防撬及不易变形的功能;框架结实牢固。
(2)照明、专业展陈灯具技术要求:
①灯具应并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做到结构合理、散热好、噪声低、安装和维护保养方便。
②轨道射灯应满足水平可调节角度最小为135°(或以上),垂直可调角度最小 90°(或以上),灯体旋转角度锁定性良好。
③根据陈列展品及环境对照明的要求选择灯具设备。灯体材料及设计应利于散热,手动调节灵活,拆装方便,操作便捷,性能稳定。
4.展厅互动布展要求
(1)展项以布展设计内容为要求,设计满足展区展项特色,能深刻展示出汶川院史馆及检查文化宣传内容。
(2)有效显示面积按设计方案为准,投影分辨率不低于1920 *1080,电视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