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1-1949)
党的一大通过党纲
1921年7月,党的一大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纲》和《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确立了党的建设各项重大原则,初步制定了党的纪律。
第一个反腐败控告箱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设立工农监察部控告局。工农监察部控告局设立了我党用于反腐败的第一个控告箱。
第一次成立专门的纪律监督机构
党的五大第一次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最早的、也是级别最高的党内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
第一次打响惩治腐败分子的枪声
1932年5月9日,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在江西伏法,这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枪毙的第一个贪官。
社会主义和建设时期(1949-1978)
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49年11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任书记由朱德担任,王从吾、安子文任副书记。
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12月开始,党和国家机关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1952年1月开始,中共中央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共和国反腐第一案
1951年11月的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是全国开始“三反”运动后揭露出来的第一打大案。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8-至今)
拔乱反正正本清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顺应人民的意志和历史的潮流,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果断地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确定十六字工作方针
党的十六大以后,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确定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
1993年8月20日至25日,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全党加强反腐败斗争作出具体部署,确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
反腐倡廉建设第一次写入党的五大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标志着反腐倡廉建设成为党的五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开启反腐新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意识和顽强的意志品质,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党的十九大
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新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