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眉山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位于眉山市档案馆新馆一楼,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由固定展厅(约 825 ㎡)和临时展厅(约 400 ㎡)组成。固定展厅以档案为媒介进行展示陈列、聚焦档案实物元素的同时丰富展陈形式,增加互动体验感让档案“活”起来。临时展厅既可作为固定展厅的补充和延伸也可用作举办专题展览、专家讲座、研学课堂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档案工作的系列指示,把档案资源利用好,把眉山精神发扬好。
展陈理念:讲好眉山故事, 融思想性、教育性、艺术性为一体,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正确的价值观, 坚持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高度统一;凸显眉山地区特点特别是档案工作特色;大纲撰写所用史实、资料要严谨、权威、准确。
展陈目的:紧密配合档案馆“五位一体”的建设目标, 充分展示档案文化,着重彰显档案资料中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通过一系列档案资料,还原眉山的发展沿革与历史变迁,以及现在的眉山市情,立足档案资料但不局限于本地馆藏资源,凸显眉山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特色区别于其他同类展馆,旨在弘扬和传承眉山精神、鼓舞和激励眉山民众、培养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
服务内容及范围
包括(1)明确展馆定位,提炼策划理念;(2)梳理展陈内容,完成展陈大纲撰写和审查;(3)征集展陈资料,编写解说词;(4)完成整体设计,提供布局图、动线图,整体和局部效果图;(5)根据审定后的设计方案绘制施工图纸;(6)提供预算造价清单;(7)按照审定的方案、图纸和清单布展施工;(8)配合竣工验收完成审计结算等;(9)临时展厅布展根据采购方要求另行约定。
(一)展陈大纲
1.总体要求:
本项目以眉山档案视角下的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以眉山历史经纬为主线,循城市发展历程为脉络,依托馆藏档案资源,全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厅建设,提升完善档案馆综合服务功能,让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传统教育的基地。通过展馆,让更多的人了解眉山,探寻眉山厚重文化,感悟城市发展历程,传承红色革命精神,发扬爱国情怀。
展陈内容要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设计编制,突显眉山特色,全面、准确、清晰的从档案视角反映建眉山发展的历史脉络,分篇、章分别编制,做到主题鲜明,主体清晰,重点突出,地域特色明显。
2.结构要求:
展览展陈大纲框架及主要篇章的重点说明,要求细化到三级标题及内容介绍。展陈大纲文本包括主题单元分区、展品建议方案、展品来源等。
3.执行要求:
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在中标方案的基础上,配合招标人进行展陈大纲的深化设计,负责征集展陈资料,编写解说词。深化设计前,中标人须安排主创团队到招标人处驻点调研、收集素材及沟通协调,完善确定展陈内容、展陈体系、展陈重点亮点及创意脚本等,同时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查找、调阅与展陈大纲内容有关的资料,厘清编制思路,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对每篇章展陈内容进行论证后进行展陈大纲的整体设计编制工作。
(二)深化设计
1.设计内容:
在经招标人书面签字认可的展陈大纲的基础上,以文字、图片、雕塑、场景还原、实物、浮雕、屏幕、VR、等形式做深化设计,可感受、可触摸、可体悟。设计要结合党史重要节点充分展示眉山档案中的重要事件、实例、典型人物、主要成就等内容,突出档案特色,设计新颖,有别于其他展览。用真实可靠的史料还原不同时期档案中的眉山。
2.设计原则:
(1) 主题鲜明。空间设计与展示主题要紧密结合,力求主题鲜明,避免雷同。
(2) 构思新颖。要将展陈内容完美融入原建筑的构造布局中,并创意性设置各个功能区域。
(3) 方式多样。布展要新颖别致,展示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4) 灵活易动。科学设置表现形式,结合展示馆近远期发展,充分考虑展示内容的固定性和可变性。
(5) 经济实用。坚持高质量、高水平、精致大气、经济实用原则。应在充分考虑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兼顾设计与展品制作维护,照明方面建议节能光源,缩减日后运营成本。
(三)图文板的材料、制作、安装要求
生态环保,安全牢固,易于安装维护,接收口美观。整体效果与设计目标相符,处理好与其它展品、展柜、装饰、灯光的协调并联合调试。
①大型墙面图文:色彩准确均匀,图文清晰,耐光性、耐磨性和耐久性好,便于维护。重视与其它饰面的接口方式,同时便于制作、安装、维护。
②一般墙面式图文:色彩准确,图文清晰,美观耐磨,便于安装、维护、更换、修改。
③独立式图文:安全牢固,图文清晰,美观耐磨,与地面接口美观,便于安装、维护、更换、修改。
④栏杆式图文:图文清晰,美观耐磨,与栏杆衔接方式安全牢固,便于安装、维护、更换、修改。
⑤展柜内部图文:图文清晰,耐久性好,处理好与展柜内部衔接面的关系,便于安装、维护、更换、修改。
⑥标本展品标签:图文清晰。
(一)基本要求
1.展厅内布展实施由投标人根据场地现状、展示陈列需求、及展示陈列设计理念自行设计、实施与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完全按照本项目地址平面图及场地面积(结合采购要求足量开展本项目效果图深化设计、展陈图设计和编制报价(项目实施服务部分含工程量)清单并计价。
2.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与展陈需求,需要配置在本展厅内的多媒体投屏设备、内容展示设备、展馆人机互动设备等)中心控制工作站(设置在弱电井机柜或者其他位置),包括在投标总价内并满足本项目的使用要求。
3.本项目安防(安全、消防)系统由投标人根据现场勘察情况自行编制设计方案,方案需符合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实施。并且验收必须符合满足安防相关管理要求;必须能通过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
(二)空间设计
1.投标人应结合投标人现场勘察数据, 在充分考虑展览馆场地尺寸、地面承重、周边环境、通道设置等基本情况下,遵守设计内容大纲规划内容,优化空间布局,使展示空间更合理,内容结构更均衡,重点突出,契合展区内容主题。空间设计的造型、色彩及灯光等有系统性,整体感强,既统一又富于变化。提供设计方案效果图,并基于以上文件,提供有效的展示布展技术实施方案(现场实施方案,工程量清单),实施方案应表达清晰,特点突出,定位准确,经济合理。
2.平面设计、陈列设计和布展基本要求:
2.1 平面设计应当充分把握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及自身策划的展陈内容大纲的整体定位,根据场地平面图合理布局规划,布局应包括但不限于序厅、单元展厅、和其他功能性区域。要求图文比例协调,色彩搭配合理,版式视觉效果契合展区内容主题与风格定位。
2.2 陈列展览形式设计指导思想及原则:
(1)指导思想:布展设计与制作应考虑建筑.展览内容,具有国际视野和前瞻性,充分考虑展馆陈列展览的行业特质、地域特色和综合效益,做到高质量、高效能,主题鲜明、富有创意。
(2)设计原则:设计方案应为原创作品,能体现当代陈列展馆先进的设计理念。
设计应以创新的思维和现代设计理念及艺术展示手法,实现政治性、学术性.知识性. 艺术性和互动性的有机结合,并达到每个展览都能呈现出各自不同的主题特色及重点和亮点。
(3)形式设计是展览内容设计的“物化”,应忠实于展览的主题和内容,是对展览内容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表达。应符合附件中展陈内容大纲所提出的要求。提供形式设计时要准确.深刻理解展览的主题和内容,并据此确定陈列的表现形式,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
(4)形式设计要做到设计语言符合展馆、各展厅主题和表达方式,通俗易懂地传达展览的主旨和内涵,实现展品与场景一体化;展示手段新颖、多样,设计制作适宜且具特色的观众互动项目,注重观众的参与性,增强展览的生动性.观赏性。
(5)艺术表现方式和科技展现手段要力求创新,避免与其他展馆陈列方式雷同。
场景艺术设计构思要立意准确,构图布局合理,制作工艺先进,艺术感染力强。高科技展项要切合展览内容与主题,富有生动性和互动感,性能优良,操作简便,容易维护,价格合理。
(6)在对展馆展陈空间结构、展览内容和参展展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各展厅内容的展线安排、平面布局和面积分配,做到布局得当,分割有致; 合理安排观众参观路线,做到展线流畅,易于安全疏散。
(7)展厅环境设计和气氛营造要典雅大方,与建筑空间.展览内容完美结合,相得益彰。既要能起到烘托展示内容的作用,又能为观众创造一个舒适的参观环境。
(8)设计图中要对各展厅陈列的亮点进行分析并重点设计。
(9)辅助展品及装饰材料要低碳环保,辅助展品的制作和工艺要严谨精细。
3.展柜:
(1)展柜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过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安全规范和标准。
(2)安全性能要达到国家要求。
4.艺术创作:
根据展示内容特点与要求,艺术创作(包括但不限于雕塑、浮雕、书画等)需符合展馆定位,突出场馆特征,形象生动,体现出时代风貌。
5.多媒体展项设计:
(1)要充分把握展馆设计需求,能充分表达区域主题内容。将高科技展示手段与展示内容的艺术性完美统一,交互性强,技术新颖,强调体验感,将知识普及与视觉体验融为一体。
(2)项目配套成品设备选购需考虑产品本身质量可靠性,采用近年新技术产品。
(3)内容制作必须符合展陈内容大纲文本的内容,与展览整体风格统一。
(4)展览多媒体项目必须由多媒体全局管理系统管理,包括:展品互联互通查询、多媒体软硬件控制系统、后台维护、硬件电源集中控制维护、全局及分点音效控制、全局系统运行监控等。
6.数字内容设计:
结合展厅的总体定位,根据各展项展示内容需要及多媒体设备展示形式,能充分体现现代展览要素和展示手段的优越性;创作视频脚本,脚本内容完整,创意突出,内容新颖,兼顾政治性和知识性,视觉效果佳。
7.照明设计要求:
依据相关专业展馆照明设计规范,运用先进的照明设计理念,从内容展示、视觉需求及展示艺术效果出发,从灯光的安全、照度适宜、照度均匀、色温和显色性、展品保护(光害)、灯具的适应性和可控性、 功能扩展性等等多方面考虑,合理并有针对性地配置光源。
(三)展示设计要求
1.展墙、展台、道具及吊顶和地面等达到较高工艺设计水平,艺术品制作精良。
2.各展区内的视觉导引系统应有整体、统一的专业设计。消安防导示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展标、版面、说明牌、多媒体等文字内容必须采用中英双语,须经采购人认可的专业人员进行英文翻译及校对。
4.各展区内数字多媒体等设备应考虑系统集成和衔接。
5.陈列展览的设计与制作应以人为本,符合人体工学的基本要求,并注意关照残障人士,体现人文关怀。
6.项目履约过程中,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深化设计进行修改、调整和完善。
设计完成后,按照有关要求出效果图、施工图、造价清单。经双方认可后方能进入布展施工阶段。
中标人须按照经采购人审定的深化设计方案进行实施,如有重大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并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