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性金融风暴,使得世界性的传统展会暴露出在突发危机时不堪一击的脆弱,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经济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给膨胀中的“会展蛋糕”浇下一瓢冷水。引发了会展业界对传统会展经济的反思,业界人士关注“网络展览”的热情也越来越高涨,“网络展览”已不再停留于前几年的“概念展览”的阶段,“网络展览”开始了与传统会展模式进行优势互补的旅程。
会展业对“网络展览”的讨论曾在我国2003年“SARS”期间就开始,积极的观点认为“网络展览”可称为“SARS阴影下的新锐”,并断言“非典危机使网络展有望后来居上”,而消极的观点则认为“网络展览”其实就是电子商务,其发展与形成是完全基于电子商务的基本理念与基础模块。当时业界讨论“网络展览”如同“盲人摸象”,莫衷一是,理论界对“网络展览”尚未有较权威的定义,因此,“网络展览”在“后SARS时代”作用的结论自然也大相径庭。有看好,也有则认为“网络展览”仅是在突发危机时期我国会展业的一种生存方式。2008年全球性引发的金融风暴全面威胁了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进程,同时也对我国会展业的生存形态提出了新挑战,业界再次关注“网络展览”的发展趋向,特别是通过几年互联网软硬件环境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使得“网络展览”更具备技术与环境方面发展的可能性。
一、“网络展览”的定义
“网络展览”的定义:“网络展览”其本质应是集网络技术与传统展会众多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一种展览模式,其特征是利用IT与网络技术集成,采用并提升传统展览的服务集成,以网络方式进行的一种展览。它有别于传统电子商务的B2B或B2C的模式,商务的实现过程中是以E2B的方式(Exhibition to Business)进行。
比尔,盖茨曾预言:“网络时代正将其无穷的魅力展现在我们面前,它不仅影响我们的工作方式、交流方式,它还将影响我们的生活方式。”IT的高速发展与网络技术的迅速成熟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传统产业的发展格局。基于IT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产生了新的业态环境与发展空间,这也是21世纪发展的总趋势。而“网络展览”是基于IT与网络技术在传统展会中的广泛应用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这是因为传统展览本身是由信息流、商务流及相关服务三个元素组成,IT与网络技术对以这三项元素的处理具有便捷、高效、准确等优势。运用IT和网络技术进行会展项目的展开已成为中国会展业界的认知,并逐步形成业态,它符合网络时代的发展方向,也是IT与网络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
当然,目前业界有不少观点仍持有“网络展览”只是一种电子商务的说法。其原因是我国大多自称为“网络展览”的展览目前仍是基于B2B或B2C模式为核心内容,大部分工作模块是由网络营运商通过IT技术集成来实现的。譬如商品数据库采集与处理系统,网上商务交易平台等。虽然电子商务在实现这些过程中有其服务的成份,但这种服务集成仅是以IT及网络技术来表述的,没有全面融合传统展览中的历史、品牌附加值及更多常规的专业服务,如客户价值的研究与开发,参展商与贸易商的专业性服务跟踪,相关物流及金融的服务支持等。所以,这些没有传统展览服务功能为基础的网上电子商务与真正意义的“网络展览”不是同一范畴。
二、“网络展览”的“游戏”规则
在我国,会展业界有句话叫“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政府在会展业中的作用非常突出。然而,如何有效地将这种作用发挥到位?以实现对“网络展览”质量和组展水平的参与和监督,正确引导我国“网络展览”快速健康的发展。因此,相关管理机构出台“网络展览”的“游戏”规则显得非常迫切与重要。
“网络展览”的“游戏”规则是需要在充分考虑网络展览的基本特征基础上通过政府和行业间的认真酝酿而建立。要根据我国“网络展览”初级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将“游戏”规则设定在具有明确的导向功能基础上,科学规划以“名展主导,政策推动,IT参与”的“网络展览”模式,由高度权威性的机构来认定“网络展览”的办展主体,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进一步规范“网络展览”的组成要素与行为准则,结合日新月异的IT与网络技术作为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只有通过“游戏”规则的建立与健全,才有可能将我国会展业发展形态多元化,会展市场的蛋糕越做做大,开创并实现“双赢”或“多赢”的局面,从而确保我国会展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中国会展业相对其它行业尚属一个较幼稚的行业,展览会的组织和发展还不是严格按照市场化、规范化、商业化原则发展,会展市场办展主体混乱、展题盲从与无序现象依然比较严重。无论从理论层面或运作层面都尚无健全的环境机制,相关法律与政策规范尚未建立与健全,给我国会展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改革我国现有的会展管理体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会展市场,这是我国会展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融入国际会展市场竞争的当务之急。“网络展览”应将其列入会展政策法规制定中考虑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我国的“网络展览”在明确的政策法规引导下日益走向成熟与完善。
三、“网络展览”的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