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中的版面起着展示标题、文字、张贴图片和充当展品与整个展示环境的背景功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展示活动中,展示厅中的版面设计都有一个统一标准,联系整个展示设计的总体要求,在文字、图片、色彩、排列等方面应作统一的设计。
版式设计都有一个总体要求,在总体设计的前提下再进行分版设计。每个分版设计可采用各种形式和风格,对每个版面具体内容进行不同的设计,但必须与总体设计统一。分版式的设计变化根据也来自于总版式的设计要求。
(1)比例:又称比率。指部分与整体之间或部分与部分之间的数量相比关系。如有整个版面边框的长宽之比、在版面中文字与图片面积之比、文字与文字目的关系之比、图片与图片的关系之比等。要充分处理好各种关系之比,以达到更佳的视觉效果。比例的形式法则自古就有,如黄金分割法等,它的比例是1:1.618(或5:8、8:13等)。
(2)重力:重力原指地球对物体的吸引力。而在版面设计中,视觉的感受也有重力,它是由位置决定的。当文字或图像位于版面横向中心线向上时,就给人的视觉带来轻松感;而当文字或图像位于版面横向中心线下部时,就会给人的视觉带来一种沉重感;同样,文字或图像位于版面垂直中轴线一边时,就会产生一种不稳定感。
(3)中心:版面设计中的中心即是视觉中心。人的视觉中心总要比测量出的几何中心偏高些才感到舒服,这也是由重力因素导致的错视现象。
(4)对称:在版面设计中,对称式设计能产生鲜明的视觉效果,给人以稳定的视觉心理感受,它是自然法则在展示设计中的具体应用。
(5)均衡:又称平衡。在版面设计中使构成元素达到质和量的视觉平衡,并不是实际重量的均等,它给人以稳定感,比对称式更活泼生动。
(6)空白:在版面设计中有文字、图片等的形象就有空白处,正确处理好空白,能使版面产生更好的效果。
(7)韵律:以一定数量的构成元素恰当地按一定规律进行排列,即产生了节奏感、韵律感,韵律是造型艺术一种表现形式。在版面设计中,应运用文字、图像或其他构成元素使之产生韵律感,给人以活力和魅力的感受。
(8)对比:把质和量方面相互差异的构成元素配置在一起,产生鲜明的效果,这就形成了对比。对比能使版面产生强烈的效果,如大与小,动与静,轻与重,疏与密,色彩的明与暗。
(9)分割:分割是一种重要的构图方法。在版面设计中,可根据展示内容和主题进行恰当的分割处理,使之产生更鲜明的主题、更分明的层次。分割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倍率分割法、自由分割法、十二等分网格法、五十八网格法、尼霍森分割原理等。